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两基”工作
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9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作一发言。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效。
一是增强执行力,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6、2009年,省政府先后两次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全省教育系统认真抓好落实,“择校”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到今年年底,全省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6026所,在义务教育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方面有了较大突破。2011年,确立了到2020年全省全面完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细化了每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科学配置资源。2007年以来,我省相继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校舍安全改造等工程。同时,建立健全补偿机制,注意将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老区、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建立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及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育投入补助制度;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政策保障体系和农民工子女教育券制度;成立了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民生工程;提高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是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义务教育择校、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等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我们明确了城市中小学分层办学分学段管理,避免市、区两级交叉管理和按不同标准配置资源扩大学校办学条件差距。有效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实行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制度,建立招生和生源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将择校控制在5%以内,芜湖等地还实现了“零择校”,远低于教育部择校生不超过10%的控制比例。制定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和杜绝乱补课、乱办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缓解。
四是建立有效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工作通报、调度制度、与市县政府年度教育工作通气联席会议制度,上下协同推进工作。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试点,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分解为若干试点项目,行政主导、专家引领、项目主体单位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加强考核评估,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地的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系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分期分批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颁标准,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师资配备合格,图书装备合格,校舍设施合格,学校管理合格”为重点,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同时,杜绝借口标准化建设,不按规定撤并村小和教学点,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国家有关教育信息化部署要求,结合“班班通”工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加快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和共享,推进教学研究,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进一步弥补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三要全力推进基础教育三项改革。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我省承担的三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实施这三项改革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和载体。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印发,省教育厅围绕方案实施确立了102个具体改革试点项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新成果、新经验。
四要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和归宿。要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两手抓、两手硬”,破除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并围绕素质教育这一战略主题,在全社会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要在总结十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体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凸显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五要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实现“两基”以后,国家对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新一轮“国检”。会后,我省就要启动对首批16个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级督导评估。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和每一所学校均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