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和宏观调控,指导高等学校立足地方、面向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支持、以特色求发展,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合作式、一体化,走出了一条地方高等学校发展的新路。
牢固把握“地方性”高等教育发展定位
我省多数高校为地方院校,承担着为打造“三个强省”提供大量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的重任。为此,我省牢固确立“地方性”定位,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职责。
确立了建成现代应用性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在建设目标上,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初步建成能够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支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引领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
确立了应用性高等教育质量评判根本标准。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评判标准。高等教育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成为我省转型发展的动力源、开放发展的先行者、创新发展的智慧库、和谐发展的幸福场。
建立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考核制度。将评价制度与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衔接,把高等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高等学校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高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从2002年起,我省建立了新建本科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讨地方高校如何转型定位问题。2010年,省教育厅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逐校审定高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2012年,各校结合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制定学校“十二”发展规划,对2010年制定的办学定位和2020年事业发展目标进行了修订,并汇编成册,将其作为项目评审、资源配置、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引导地方高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
强力打造“应用型”地方高等教育特色
我省在确立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地方性”定位的基础上,以扶需、扶特为原则,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统筹的优势,强化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大力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发展,强力打造“应用型”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
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适应需求、优化布局的原则,从“高校办学定位与服务面向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专业方向调整、招生计划安排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调整”四个层面,健全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全省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每年定期发布学科专业结构及社会需求分析报告,对社会需求量小、就业率低的专业坚决予以停招甚至停办,强力改造传统师范等学科专业,超前部署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更好地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近几年来,我省开展了省级高职、本科示范校建设和专业硕士试点校建设;停招了628个社会需求量小、就业率低的专业,新增与我省振兴发展产业相关专业1598个,占现招生专业点的54%,应用型专业招生计划所占比重达到70%。通过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我省全面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大力发展应用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我省已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发展方向,培养面基本覆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或领域。高校在坚持应用型办学过程中积极争取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的试点,2010年以来,我省专业学位类别共增加44个,工程硕士领域共增加26个。
大力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了卓越工程师、卓越农艺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医生、卓越技师等卓越应用性人才培养计划,强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学院等7所高校作为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1年启动了省级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合肥工业大学等18所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安徽大学等5所高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安徽农业大学等3所高校实施卓越农艺师培养计划、安徽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实施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安徽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实施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2所高校卓越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通过试点,各高校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不断提高。
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与“职业”属性。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我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拓展高职院校招生面向,通过实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范围,满足人力资源开发的多样化需求,推动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努力建立适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构建高职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提升高校应用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保持高校较高水准的学术水平和科技竞争力是建设较高水准的应用型高等教育的基础。强化应用型也为提高学术水平增添了活力,开阔了视野。我省大力支持省内少数高校和学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升学术水平、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发挥牵引和带动作用。几年来,我省省属高校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科研项目以及专利授权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科技竞争力明显增强。仅以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2011年获得的项目数是2005年的5.64倍,获得的经费是2005年的9.37倍。
合力推进“合作式”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
安徽省高等教育资源有限,需要通过合作促进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发展共进,最终可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我省坚定不移地把“开门办学”作为重要抓手,合力推进“合作式”模式,强力推进校际、校地、校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向其他学校开放,向社会开放,向政府开放,向世界开放。
推进高校合作联盟建设。我省相继成立了应用型本科高校、示范性高职院校、医学教育院校、教师教育院校、市属高职院校和商科类高职院校等六类高校合作联盟。依托联盟实施分类指导,引导联盟高校分类抱团发展,共建学科专业,共享优质资源,共商办学标准。目前,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通过采取小学期制实现了学生异地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教师教育联盟联合承担了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国家培训计划”,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联盟联合开展了单独招生的试点,医学院校联盟联合开展了全科医生的培养。
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我省积极推动高校与地方建立互动互助、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努力推进与市政府共建高等学校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社会需求,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引导各市政府多渠道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如池州市图书馆与池州学院图书馆实行共建共享,蚌埠学院与蚌埠市共建体育馆,合肥市将全国体育大会部分体育场馆建在合肥学院等。同时,鼓励高校主动承担地方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和经济建设、企业合作等任务,使高校成为属地的开放性教育文化和科技研发中心。
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根据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省教育厅会同文化厅、旅游局、国防科工办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建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培养体制,加快动漫、旅游、船舶工业、农业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同时,省教育厅、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每年联合举办产学研对接会,并建立专门网站,定期发布供需信息,面向皖北、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和重大战略,搭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在高校建立“嵌入式”研发基地或联办学科专业,推动“订单式”人才培养和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开展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千人培养计划”,组织安徽大学等10所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试验区内105个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了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框架协议,并制定了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三年来培养总量已达千人。
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支持高校通过合作研发、共建平台等方式,与企业开展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资助和引导高校开展产业关键技术、行业共性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前期研发。鼓励高校依托合芜蚌等地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等创新载体,联合建立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创新机构。组建了20多个产学研用合作联盟,协同科技创新,推出了量子通信、语音识别、汽车、煤矿安全、现代农业等一批高质量的科技成果。
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借鉴境外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经验,通过与德国下萨克森州举办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论坛、引进国外专家担任高校副院长、联合举办“校中院”和开设应用型专业等方式,引导我省地方高校与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美国等多个国家的应用型高校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多渠道学习借鉴国外应用型高等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
积极构建“一体化”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年来,我省根据提升地方高等教育质量需要,从树立质量观念、完善人才培养标准、加强教学资源投入、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积极构建“一体化”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组织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在全省高校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活动,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发展观,树立把“三个度”作为评判高等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立项研究具有安徽特色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会同文化厅、旅游局、国防科工办等相关部门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根据国家制定的本科、高职教学质量标准,借鉴国际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等,逐步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应用性高等教育各类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实习)等建设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
大力实施覆盖各类高等教育的质量工程。省级质量工程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科学定位、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要求,覆盖重点大学、应用型本科、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分别设计了有针对性的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竞争也是在同类高校间进行。在管理上实行高校整体申报、整体遴选、整体建设、整体验收的管理方式,高校只有准确定位、安于其位、办出特色,才能获得质量工程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强调项目的建设成效,支持和引导高校做到“一校一策,一校一色”。通过多方努力,我省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将质量工程逐步做大、做强、做实。
大力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修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引导本科高校教师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支持高校引进和培养既有教师职务、又有工程实践背景的教师,建设“具有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的“双能型”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并保证应用型教师的比例逐年上升。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到企业等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实践锻炼,培养教师形成应用型人才的教育观,增进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能力。遴选建设一批“双能型”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教学团队,带动全省高校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应用性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了我省“十二五”期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根据我省应用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需要,建立了应用性高等教育质量审核评估体系,将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资源保障、质量状况及社会评价之间符合度作为高校评估的主要内容,将报考率、就业率、成果转化率等纳入评估指标。将高校办学定位与社会需求的符合度,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对办学定位与特色培育的支撑度,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方案、教学运行、质量及质量监控之间的吻合度,高校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对教学水平的保障度以及学生、社会对教学质量的满意度等五个方面作为我省审核评估的重点内容。
近年来,安徽探索实践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对安徽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做法作了重要批示;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同志、教育部高教司和教育部教学研究中心等先后多次到我省专题调研,充分肯定安徽系列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光明日报》、《中国教育部》等多家媒体也多次深度报道了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安徽省副省长谢广祥在安徽省第十九次全省高校党建暨2012年度高教工作会议讲话中,将我省探索实践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总结为具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性、应用型、合作式、一体化”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安徽省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程艺撰文《强化省级统筹,全面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发表于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第11期),系统阐述了“地方性、应用型、合作式、一体化”的深刻内涵,即牢牢把握“地方性”高等教育发展定位,强力打造“应用型”地方高等教育特色,合力推进“合作式”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积极构建“一体化”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教育部高教司张大良司长在2012年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安徽探索实践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值得中西部地区各省借鉴,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我省将在全面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同时,大力落实有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各项战略举措,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围绕“三个强省”建设,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不断探索完善地方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构建,全面提升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为安徽加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