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组织”要求,2012年,我省遴选24所高职院校的145个专业(类),单列了11080个计划进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考试录取已经结束,录取9168人,占招生计划数82.7%,较好的完成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考虑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我省系统考虑高职教育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在保持现行高职招生政策稳定的基础上,从高职招生计划中单列5%,遴选24所高职院校145个专业(类)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希望通过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逐步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积极审慎推进,做好高职自主招生方案设计工作和自主招生推进工作。
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2011年我省印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后遴选了我省优质高职院校参加2012年试点工作,包括8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0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以及6所办学较好的行业、企业和民办高职院校。这些院校全部通过申报、答辩和专家评审“竞争上岗”,各校试点招生的专业都是社会认可度很高的专业,有的是本校的国家示范建设专业,有的是行业示范建设专业,有的是省级特色专业,这些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供不应求,非常抢手。2012年初印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就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做出了具体部署,确定全省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为11080名。各试点院校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属于竞争性指标,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与此同时,我省召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新闻发布会,宣传和解读自主招生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并公布各自的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开始进行考试招生工作。
探索分类招生,彰显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亮点。
试点期间,我省尝试将遴选通过的试点高校分三类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第一类是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彰显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第二类是市属高等职业院校,侧重通过市级统筹,建立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通道,招收市(含下辖县、市、区)所属中职学生。第三类是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侧重面向行业、企业和特殊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待试点成熟后,有关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考生意愿和办学实际,采取以上多种招生形式和培养模式。
试点期间,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扩大生源范围。一方面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促进就业率的提升;另一方面是以往高职的单独招生的生源大多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但随着生源数量的整体下降,必然使高职录取工作举步维艰,出现锅大粮食少高职吃不饱的现象。扩大自主招生范围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就业和缓解高职生源压力的妙计良方。我省高职除继续接纳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还扩大了招生对象范围,应历届中职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均可参加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生源范围拓宽到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生源结构多元化,各类生源根据各试点高职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报考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
实行多元录取,破除一考定终身。
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多元是指招生政策的多元,即不同的试点院校可以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自主制定招生政策,研制后的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后实施。第二个多元是指招生中录取标准的多元,即试点院校根据专业要求,针对复转军人、农民工等不同生源以及就业需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考试(测试)办法,包括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对中职学生实行“知识+技能”测试,对退伍军人、在职职工和失业人员凭技能等级证书等综合因素考试入学等多种方式,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成绩突出,以及有学科、技能特长和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制定相应的优先录取办法。各试点高职院校在以上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各自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办法,实施考试、招生和录取。试点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考试或测试加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评结果进行录取,对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经过有关测试,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中职学生实行“知识+技能”测试方式录取,对退伍军人实施优惠政策录取,对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凭技能证书录取等。
当然,多元也有统一要求,就是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安徽户籍,必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凭高考考生号到试点高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测试)。试点院校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加强联合培养,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我省试点高职院校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和专业的不同以及就业需求,单独编班、联合培养,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包括三个联合,第一是校企联合。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我省行业、企业和民办试点高职院校从开始自主招生就遴选优质企业进行合作,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签约企业参与招收这批学生政策的制定;根据企业的需求,制定符合企业需要的招生政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请企业一起共同参与,根据用工岗位的需求,确定核心课程,编制教案,合理确定实习实训等,深化产教结合。第二是中高职联合。通过加强市级统筹,建立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的人才培养联合体,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第三是校际联合。试点各高职院校在招生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
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我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纪律与政策的要求进行,根据普通高招录取工作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周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拟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特别是对试题的保密工作和考场考务工作的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对可能出现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严格杜绝各种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确保我省2012年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结束。
自主招生进一步彰显了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推进高教强省建设。2008年,我省对高校提出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指导思想。2010年印发的关于建设高教强省的若干意见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提出对高校分类指导。随后,我省高校成立了行知联盟、医学教育合作委员会、教师教育合作委员会、示范高职院校合作委员会、商科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等。我们的出发点就是通过分类抱团,共同发展,推进高教强省建设。这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也是基于这个思路,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中尝试将我省高职院校分为三类,即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市属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职院校。各高职院校根据各自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确定招生对象。通过自主招生分类,为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奠定基础。
自主招生促进了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推进现代大职教体系建设。现代职教体系是一个“大职教”的概念,纵向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横向包括学历教育、技师技工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这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任务之一就是打通最基础的中职教育到高职教育的通道。打通中高职通道,做好中高职衔接,最关键的就是市级统筹。从我省现行管理体制来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无管理职责,市级政府只是管理高职院校人、财、物、组织关系和经费,从理论上说没有业务管理权,业务管理权限在省里;而中职学校归市、县教育局管理。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在管理体制上是脱节的。市属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前提就是要成立人才培养联合体或是职教集团,将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组织起来,在专业、课程、实训等内涵建设上进行对接。这中间最重要的就是依靠市级政府的大力统筹协调。从这次自主招生来看,市级政府基本上都非常支持这一招生举措,从中大力协调,促进中高职衔接。
自主招生构建了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进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目前,招生、培养与就业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平时在学校内部,负责招生、教学管理、就业指导的部门也很少能坐在一起,更难于建立合作机制。这里的关键是受到现行的统一考试、计划招生体制的制约。现在学校可以通过自主招生,综合考虑招生、培养、就业,打通考虑、综合设计。院校邀请企业全方位参与招生、培养、就业。高校要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和就业需求重新制定培养方案,不能自说自话,自我欣赏。高校要培养企业和社会能用得上的人才。
自主招生,探索建立了省级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分类考试。目前,部分985、211高校,采用自主选拔的方式遴选考生;一般本科院校采用统考的形式选拔考生;高职院校怎么考,由各省自主决定。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就是探索了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高职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