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确保农民工子女都能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入推进教育公平,安徽省围绕“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两个主体,坚持政府统筹协调,加强各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以政策完善、项目推进和督查考核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努力,初步建立起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大保障体系,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零障碍”体系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零障碍”
强化思想认识,纳入发展规划。安徽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的规定,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扩大教育资源并统筹配置,改善接受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为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强化各级政府的法制意识,并使其依法承担起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政府责任。
坚持两个为主,落实政府职责。安徽省规定,输入地公办学校要按照“就近划片,一视同仁”的原则主动承担接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对于进城务工农民较多、就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城市,现有的教育资源如一时难以以“就近”原则接受较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可暂时采取建设和保留定点学校的方式,合理确定服务范围,简化入学程序,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进城务工农民,保证其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到2015年前过渡到就近划片招生。合肥市是我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对此,合肥市在所辖各城区确定了134所中小学作为进城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约占整个城区学校的55.8%,进一步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教育资源,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覆盖了所辖各城区,保障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
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同等待遇。由输入地政府大力挖掘公办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以输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为主,以定点就读学校为必要补充,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安徽省出台政策规定,凡进城务工农民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明、务工证明(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其随迁子女按就近划片招生政策执行。严禁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人为地设置障碍,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输入地家庭贫困学生救助范围。
目前,安徽省的铜陵、黄山、亳州、安庆、滁州等市已经取消定点学校,按照“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基本做到所有公办中小学均向农民工子女开放,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实际租住地就近入学,初步满足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需求,较好地落实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同等待遇。
创新工作做法,消除升学障碍。从2008年开始,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打破户籍限制,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并报考高中阶段学校。2009年以来,全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人数持续上升,并有近75%的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并与输入地学生享有同等政策待遇,进一步清除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升学障碍,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以合肥为例,2011年中考,合肥市农民工子女考生报名达6745人,占市区报名人数25.6%,普通高中录取3927人,占市区录取总数23.2%。其中录取到省示范高中1673人,占总数19.1%,录取到市示范高中698人,占总数25.7%,创历史新高。
在中央的支持下,加大省级统筹的力度,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实际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在校生数拨付经费,予以保障。积极采取措施,对接收学校予以经费支持和奖励。积极实施电子教育券制度。为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经费制度上保障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他们在输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2011年,安徽省依托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安徽省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电子教育券实施方案》,这一举措对于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同等待遇,深入推进教育公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积极完善服务,提高保障质量。各输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和环境,切实提高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保障质量,使他们在零障碍就学的同时,能够接受到较高水平的教育,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输入地接收学校在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后,要建立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及时摸清基本情况,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学校随时与家长联系沟通,跟踪管理,将学生的成长情况记录在成长档案中。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加强对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城市,融入学校,快乐生活。
加强调查研究,推广有效经验。安徽省积极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探索,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及时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举措,提高保障质量和水平。该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也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课题,从心理健康、行为习惯、学科学习、家庭生活环境和课余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关注和研究,积极探索促进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学校生活和城市教育环境、提高学习质量教育教学方法和模式,取得了不少经验。“分类指导、分层教学,降低难度,减小坡度,小步伐快反馈”等教学措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品尝成功的喜悦,提高学生的学习信心;将居住相对集中的几个家庭的孩子组织在一起成立“家庭式小社团”,在假期对学生进行集体监护和指导,解决了农民工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教育问题后顾之忧,取得良好效果。
着力加强农村留守子女健康成长关爱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09年,安徽省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二十多个部门为组成单位。协调小组多次召集会议,研究有关政策。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的局面。2009年12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建成网络化、全覆盖的关爱体系。2011年10月安徽省人大颁布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安徽省注重发挥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资源,加大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力度。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农村文体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棋类、球类等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文体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培养孩子道德行为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实施民生工程,搭建关爱载体。从2010年开始,安徽省设立关爱留守儿童民生工程项目,设立省级资金8000万,用3年时间在农村中小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活动室,配置电视机、电话、电脑、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覆盖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努力做到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建立了1.4万个留守儿童之家和855个留守儿童活动室,社会反映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对留守儿童关爱产生了积极的作用。2012年,安徽省将再建5000个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和400个活动室,真正实现全覆盖、全关爱。
改善寄宿条件,提高保障水平。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在中央的支持下,安徽省先后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支持和鼓励民办寄宿制学校发展,各地也因地制宜地建设寄宿制学校。各地在实施寄宿制工程时,注意做到两个优先,即优先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安排项目,优先解决留守儿童的寄宿问题。目前,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97.6万人,寄宿率为14.68%,其中49.6%的寄宿学生为农村留守儿童。与此同时,各地也因地制宜地积极为留守儿童创造寄宿条件。如安徽省灵璧县从2004年起启动了留守孩子关爱工程,全县有107所小学办起了寄宿制学校或寄宿部,占农村完小53.5%,寄宿学生5000多名。中学寄宿制学校50所,共寄宿学生17000名。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推进会议制度。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和问题,有效地保障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协调组成员单位发挥好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了工作。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度。留守儿童在校内,由学校组织力量实行包保;在校外,由基层组织负责、学校配合共同包保。一些地区还采取一生一案,跟踪帮扶。或组织人员对留守儿童实行“三管理、五必访”:“管学习、管生活、管身心”,以及“留守儿童身体不佳时必访、情绪不好时必访、学习成绩下降必访、与同学争吵必访、迟到早退必访”,做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三是完善留守儿童情况报告制度和档案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统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和档案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记录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个人学习发展情况。四是建立和强化家校联系制度。学校定期向学生家长报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强化家庭责任意识。
开展心灵关爱,增强工作实效。2009年安徽省成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点,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对留守儿童较多的皖北三市七县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1000多名农村教师实施培训,帮助老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提升心理辅导质量。指导各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心理咨询室建设等项工作。各学校还通过设立留守儿童 “倾诉信箱”,开展“给远方的父母写封信”、“我的成长日记”写作比赛等活动,让留守儿童倾吐心声,使学校和老师有针对性的给予指导和帮助。
2011年7月,安徽省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电话项目,免费提供留守儿童与父母电话交流。目前,全省1.4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2万余部亲情电话已经投入应用,日最高通话呼叫转接次数近20万次。此外,各地还利用“家校通”、“QQ群”等现代信息技术,缩短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时空距离,为实施对留守儿童心灵关爱提供新的途径。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氛围。一是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验示范区。确立20个县(市、区)为实验示范区。依托教研机构进行留守儿童心理和发展需求研究。通过工作会议推广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二是结合民生工程宣传。多渠道广泛宣传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的现状、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留守儿童之家作用,提高这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争取更广泛支持。三是宣传推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和印发通知等形式对亳州市建立留守儿童联系卡,阜阳、池州市建立留守儿童校园安全制度,安庆、滁州市建立留守儿童包保制度,灵璧县建立“托管中心”、肥西县实行“代理家长”、肥东县组建“留守小队”,含山县成立“爱心妈妈关爱小组”、休宁县建立“党员关爱小组”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荐,典型引导,在面上推动全省工作。
安徽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得到了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2011年11月6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做了专题报道。2011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刊发了题为《记者走进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一个留守儿童家庭,倾听他们——相隔千里的思念》,报道留守儿童可以在新建成的留守儿童之家阅读课外书,拨打电话,体会久违的亲情。2012年2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头条报道了定远县张桥镇留守儿童工作。